
袪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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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情和一个虚假男人的遐想比没有爱情还要让她疲倦。
一李林燕眯着眼睛歪在火炉旁边烤着两只手。在冬天的夜晚,她最贪恋的地方就是这火炉边了。她贪恋的是坐在这火炉旁边时才会有的那种安定和迟钝。这火炉旁的时间是静止的,独立的,仿佛是从时空中硬剜下来的一块。
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安静得像一座秋天里颓败的废园,没有一点人声,甚至没有猫的足迹,有的只是那些自生自灭的植物和植物上面流过的一寸一寸的光阴。
她静静地歪在那张木椅上,这种自由简直巨大到了空旷,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很多时候她会不自觉地打开自己身体深处那些镇静地折叠的记忆,她一层一层把它们打开,看过之后,再一层一层包好。她在火光里烘烤着它们,像个农夫在秋天翻晒地里的那些玉米和红薯。
她是1985年考上大学的——苏北的一所师范学院,毕业后按照原籍被分配回了吕梁山区的方山中学当老师。
这所高中虽说是方山县城的高中,但设在县城的边上,出了校门就是黄土高坡,周围全是荒山野林,倒也肃静,寺庙似的。学校里只有一个残缺不全的操场,几排破破烂烂的窑洞就是教室,窑洞是依着山势一层一层摞起来的,楼房似的。摞在最上面的一层破窑洞就是单身教师宿舍,几个刚分配来的老师星星点点地缀在里面。到了晚上亮起灯的时候,从下面望上去,简直有手可摘星辰的耸然感。
李林燕来方山中学报到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她就站在单身宿舍前面的空地上来回踱着步子背宋词。“三年枕上吴中路,遣黄耳,随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鸳鸯,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9月的山里早晨已经很冷了,她还穿着一条当年最流行的大红裙子,晨风中露着两条细细的小腿,蝙蝠衫系在裙子里,头发一缕一缕地卷在肩膀上。她的脸越往下越细越尖,嘴唇几乎要小到融化不见了,但是一大早起来她就在上面涂了口红,薄薄的一层红落在她苍白的面皮上,雪上红梅似的,萧索中自带着几分妖娆。她的眼皮也是薄薄的单眼皮,便在上面涂了一层蓝色的眼影,蓝色的眼皮沉甸甸地缀在眼睛上面,像两粒熟透了的葡萄。就是出来背个书,她也要化好妆才肯出来亮相。
学生们陆陆续续来上早自习了,听到上面传下背书声,都仰起脸来看着她,学生越聚越多,渐渐围成了一圈,个个仰着脸,像瞻仰升旗仪式似的。李林燕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穿着幸子衫、喇叭裤,蹬着半高跟鞋,一只胳膊下面端端正正夹着课本,高高挺着胸脯,因为挺得太高了点,使她看起来就像拎着两只乳房在走路,很容易让人想起“两只黄鹂鸣翠柳”之类的诗句。
大约是她自己也觉得胸脯挺太高了,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胸脯挺着,头却垂着,含羞地埋在肩膀上。从背后看上去,她步调凛然庄严,再加上胳膊弯里中规中矩地夹着一本书,俨然像个修女,但裹在喇叭裤里的鼓鼓的臀和两只高高耸起的乳房又给人一种带荤腥的肉感。开学第一天,李林燕就这样披挂着口红、眼影、喇叭裤,庄严地、凛然地走上讲台,开始给学生们上语文课。
李林燕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化好妆,然后到宿舍外面背书,背唐诗背宋词背《诗经》,“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她不睡觉,别的老师也睡不成,有个教地理的老师实在忍不下去了便问她:“哎,都上班了你还每天背书做什么?你班上的学生都没你勤奋。”她一边摩挲着卷了一个角的《诗经》,一边歪着头呆呆地看着远处说:“不背怎么能行,总是要离开的,哪能不做点准备?”那老师一听就警惕地说:“什么,你才刚来就要去哪里?”
她看着那个模糊的远处,嘴里断断续续地说:“总不能……一直待在这样一个地方吧,总不能一辈子就在这里了吧,这样一个……地方。”那老师听明白了,说:“可不是,谁愿意来这山沟里?可是你不在这儿,你能去哪里?北京、上海倒是好,可是我们去了能做什么?去那里给人打个工也没多大意思。不过人在哪儿都一样,打交道的人都不过就是身边那几个数得着的人。你想去哪儿?”
李林燕听了这话,并不急着回答,只是神秘地朝虚空一笑,就像那虚空自有人接应她。笑完了,她才心满意足地回过头来看着眼前的真人,但嘴里说出的话仍是没有魂魄的话:“去哪里?这个不好说吧?这个世界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是不?我们今天就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你能知道你明天可能在哪儿吗?你能知道你明天一定活着吗?我今天在方山,但是明天就有可能在我们的对面、地球上的对面。这些谁能说得来呢?”
那地理老师听着这话,觉得虽不着调却分明铺着些胸有成竹的底气,地球的对面?难不成她随时要出国去?这荒凉的黄土高坡上别的都不好长,唯独流言最容易疯长,越是荒凉的地方,人们的舌头根子越软,人必得有些消遣才能活下去,而消遣是可以从嘴里生出来的,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消几日,方山中学的老师们就都知道这个新来的李林燕是随时准备要走的,一走就要到国外去了。啧啧。在老师们的口舌中,李林燕仿佛一夜之间长出了三头六臂,人人争着抢着想认识她,唯恐她走了就晚了。
老师们对这个新来的李林燕忽然有了一种怪异的尊重,这尊重的下面掩饰着的却是一天比一天疯长的好奇,这种好奇本身就是嗜血的,长得越大,嗜血程度越深,他们恨不得变成虫子尖尖地钻进她身体里窥视她那些最深最暗的角落。这种带着血腥气的尊重形成了一种气场,悬浮在李林燕的周围。李林燕自然感觉到了,她被这种气压着,就像被很多个隐形的人推着挤着。他们争相推她举她,她便有了一种悬空的幻觉。这让她在慌乱中又有了些微微的得意。慌乱的是,他们必得从她身上采摘到什么成果才肯罢休的;得意的是,他们这样殷切地看着她,仿佛她不是肉身做成的,在这破败的学校里她倒更像一座异域的佛像了,她神秘而遥远,她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别人这样供着她,她不由得高看自己。她更是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饱满的情绪中,这团情绪像琥珀一样将她封在了里面,她成了琥珀里的那只虫子。她除了每天早晨早早起来背诗词之外,还自己写诗。她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是专门用来写诗的,她把写诗的时间削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洗衣服洗到一半她想起了一句诗便湿着手写在本子上;看到窗前有一棵树的叶子落光了,她也马上写一首诗出来;闻着邻居炖白菜的味道,她也会立刻写出一首关于白菜的诗,当然内容主要是这炖白菜的气味是怎样的卑微和复杂。
晚上,她把一盏大大的灯泡吊在头顶,然后趴在桌子上写信、写诗、看书,灯泡从她身上兀自拓出了一个青色的阴森的影子,落在地上,长长地拉过了半个房间,使她看上去像个困在古堡里的囚徒。深夜,她捧着莎士比亚、捧着巴尔扎克,一本一本地往下看。在白天捡到的落叶上写满诗,一片一片夹进厚厚的书里做书签。她在一方白色的确良手帕上用钢笔写了一首词,题上自己的款,盖上自己的印章。末了觉得还不过瘾,还缺点什么,便蘸上水往手帕上抖,水滴沾到墨迹便晕开了一片,斑斑点点的,有点像黛玉葬花的样子了。她把手帕整整齐齐叠好,和那些准备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
有时候她会在灯下呆呆地坐一会儿,什么都不做,坐着坐着会突然和自己对话,她自问自答几句,有时候会突然悄悄叫自己“我的女孩”。叫完了,她又脸红起来,连忙拿起镜子,不好意思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看陌生人一样坐在灯下久久地端详着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像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蹦起来,到宿舍外面背诗词。她真的像个旅客一样,好像她一直坐在火车上赶路,即使是打个盹也不影响她赶路,就是睡着了她其实也是在赶路,没有一分钟可以停留。她像是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准备着身上会突然长出翅膀,会从这方山中学突然飞走。当然在没有长出翅膀之前,她还是过着人过的日子。她把老南瓜剁碎了,拌上酱和香油,和成细细的馅儿,给自己包饺子吃,每只饺子都包成吊挂金兰的样子。她把后山的野果子摘回来熬成鲜红的果酱,蘸着馒头吃。她会不厌其烦地用很长时间给自己做一顿捞饭吃,先把小米煮到八成熟,捞出来滗掉水,把酸菜细细地切成丝、辣椒和葱切成丝、土豆切成丝,然后炸了辣椒和葱,把小米、酸菜和土豆丝炒在一起,炒好的捞饭颜色一定得是金黄色的,在里面必得看到四种及以上的颜色——红、绿、黄、白。
她知道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窥视着,她事无巨细地应付着每一个细节,就像是在帮助别人解剖自己。
周末她去县邮局寄信,那个地理老师陪她去的。地理老师自从做了流言的源头之后,更是觉得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接近李林燕。两个人到了邮局,李林燕要寄的是航空信,营业员问她寄往哪里,她目若无人却口齿清晰地说了两个字:“美国。”地理老师听得清楚,心下窃喜,仿佛李林燕要飞走的证据已经确确实实被她捏在手里了,尽管这件事于她其实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回学校的路上,李林燕一边兴奋地抱怨着这航空信花了她多少钱,一边心情很好地东张西望,看见什么都想买,连十字路口每天卖的炒碗托,她都想吃一碗。两人每人吃了一碗碗托,李林燕请的客。两人吃饱了,打着蒜味的饱嗝继续往回走。路上,趁着碗托还没消化,地理老师小心翼翼地问:“信是写给谁的啊?”李林燕心情很好,再加上她也亟须有个人能分享她的喜悦,喜悦和悲伤一样,多到溢出来的时候,都需要有人接着才好。只要有人能接着,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知音。李林燕把地理老师当成了临时的闺密,对她讲起了这信的另一头系着的那个人。她不能不骄傲,不能不往出讲,因为她隔着半个地球系住了信对面的那个男人。
李林燕刚上大学就开始发表诗歌,发表一些豆腐块大小的文章,这在80年代已经够特别了,她便成了中文系有名的才女,大学四年里崇拜者不断,但她只是兀自清高着,不肯和男生多说一句话。上大四的时候,她被一家诗歌杂志邀请去参加一次笔会,据说参加笔会的有很多著名作家。李林燕自然是去了。一行人在广西桂林游山玩水了几天,一路上一名四十多岁的旅美作家一直绅士般地跟在李林燕左右。两个人一直落在人群最后悄悄地交谈着。据说他这次正好回国,是被特邀回来的。两个人一路上谈文学谈诗歌,一直谈到了最后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就要各奔东西了,大家几天下来刚刚有了熟悉感就要道别,都有些不舍,便都喝了不少酒。李林燕也喝了好几杯。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几杯下去其实已经不胜酒力,只是被气氛裹挟着,不能自已,别人喝,她也跟着喝。裹在人群中,她昏昏沉沉地听着周围的说话声和女人们发出的低低的啜泣声。她已经辨别不出是谁的声音了,她只是呆头呆脑地坐在那里,胃里燃烧着,眼睛里却越来越湿润。
折腾到半夜,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了,这才起身跌跌撞撞地回房间休息。李林燕回到自己房间就倒在了床上,脑子里似乎是空的,又似乎太满了,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还没做完。这种感觉就像在她咽喉里卡了什么东西,她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她像尾鱼一样烦躁地翻着身。
二那时正是夏天,他们住的是疗养所的二层小洋楼。李林燕住在二楼,阳台上的门大开着,窗前的紫薇和合欢影影绰绰的,枝叶几乎要探进阳台里来,花香在幽静的夜色里像水一样涌进来,流了一屋子。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涨得满满的。李林燕伏在床上,脑袋昏昏沉沉,被晚风和花香吹着,感觉自己正乘在一只涨满了风的帆船上,不知道漂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轻微地响了一声,窗帘忽然被挑了起来,一个男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
李林燕大吃一惊,居然有人翻窗进来了。再看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旅美作家。他就住在她楼下,这最后一晚,他踩着窗前的合欢树爬上了她的阳台,来到了她身边。在那一瞬间,李林燕觉得这简直是个梦境,像极了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情境,一个男人为他深爱的女人夜不能寐,佩着短剑,深夜从高高的城堡爬进她的闺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他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把她揽在了怀中。她连半点挣扎都没有,他吻她的时候,她也热烈地回应他,好像她对接吻早已驾轻就熟了一样,她不能让他小看了,她好歹也是会写诗的,一个女诗人应该做什么?在这样一个夜晚应该做什么?
他的嘴一边吻她,一边居然还能空出缝隙来说话,他像是在用打字机敲打一些残缺不全的词句:“我的女孩……我是如此爱你……我不舍得离开你……”李林燕彻彻底底地融化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在逼真的背景下,她临时变成了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这个时候,她像一粒被树叶托起的早晨的露珠,全心全意活在那一个瞬间里,完全忘记了下一个瞬间随时可能会来的粉身碎骨。
旅美作家带着性欲满足之后类似于酒足饭饱的微醺抱着她,他们继续谈诗歌,仿佛不谈诗歌他们就活不下去,就像鱼儿离了水会死。他们谈普希金,谈济慈,谈里尔克,谈狄金森,他们惊叹他们原来读过这么多相同的诗,就像一轮硕大无边的月亮照着她也照着他,就是把地球绕一圈,他们也生活在同一轮月亮的光辉下。谈到后来旅美作家泪流满面,于是再一次做爱,要是不做爱,这汹涌澎湃的激情用什么表达呢?再没了。用他的话说,“太爱了只好做爱”。于是一晚上做了谈,谈了哭,哭了又做,周而复始,直至天亮。
窗外浮起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旅美作家警惕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怕被人看见,他决定原路返回。从窗子上爬出去,再顺着合欢树爬下去,回自己的房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为了一夜贪欢还得爬树上墙,多不容易,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出其中的滑稽,可是,只有李林燕感觉不到。她只觉得她的骑士要在天亮之前佩着短剑离开她的窗口了,他九死一生地来看了她一次,又要离她而去了。
她生离死别一般紧紧抱着他,她只以为她是抱着她的一生,却不知道她抱着的不过他的一个瞬间。她久久地不肯松开手,抱着他泪如雨下。他一边观察着窗外天光的脚步,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她:“我的女孩,我爱你。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有一天你会去我身边的,我会等着你。”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尽早脱身,他给她写下一个他在美国的地址,让她给他写信,并信誓旦旦地说他一回去就尽快给她写信。
她信,她为什么不信?哪个女人要是在年轻时候没相信过爱情,那她不是超人,就是未老先衰了。一个按部就班长大的女人应该是,渐渐发现她所深信不疑的事物其实就在时时刻刻地腐朽。
笔会结束了,她又回到学校。旅美作家和那个夜晚像《聊斋》里那些野外的宅院,不管前一晚看起来多么富丽堂皇得吓人,天一亮却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些微微的恐惧了,但她拒绝去看烟消云散之后最底下的那点真相,她不让自己去看。她绝不能相信那个晚上不存在,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那个泡沫般的男人打捞出来。因为,只有他的确存在过了,她的那个晚上才能真实地存在过,那么她的爱情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她所有的思念就是正大光明、理所应当的。
她开始给他写信,虽然在那封信寄出去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提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绝望,因为她其实一直在若有若无地问自己,如果他给她的地址是假的呢,如果这个地址是根本不存在的呢?那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这个地址是她和他之间唯一细若游丝的牵连。然而,两个月之后,这点绝望感忽然之间被荡涤一空了。旅美作家来信了。虽然只有短短半页信,内容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但这一天对于李林燕来说简直成了节日,她恨不得举着这封信像举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一样把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搜出来通知一遍。
她自然是欣喜的,但这欣喜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她在捏着那封信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踏实和宁静,仿佛就那一个瞬间就足以够她尘埃落定了。她那虚构中的半梦境般的爱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巢穴,被夯实进去了,就此终于可以落地生根了。她几乎喜极而泣,喜的内容也颇为复杂,除了觉得自己的爱情落地了,稳妥了,大概还因为对方不是个本土的作家,旅美,遥远而辉煌的两个字,就像寺庙里塑了金粉的菩萨。世上之人,是不是只要沾了菩萨的金粉就会看起来都像菩萨了?
一年时间里旅美作家陆陆续续地给她回过四五封信,每封信都很短,内容上也大同小异,说自己正在创作某一部长篇小说,说自己正坐在自家的花园里看书,想她。他说很想念她,“我的女孩”。“我的女孩”,这四个字像只牢不可破的鱼饵一样牢牢把她钓住了。每次她都稀里哗啦地流着泪,像不识字一样,反反复复地看这四个字,看着看着便独自笑起来,笑着笑着泪又下来了,仿佛一人分饰了好几个人的角色,简直要复杂到心力交瘁了。那天她像一个西方人过圣诞节似的,一个人兴奋地去逛街,在街上看见什么平素舍不得吃的东西,立刻掏钱买给自己,还破费给自己买了一只发卡。一个人在那儿大肆庆祝,庆祝了整整一天。
旅美作家在信中承诺说要在她大学毕业之前来看她,然后把她接走,但是直到她毕业了按原籍分配回吕梁山区当老师了,他也没来。他不来,她还能把他从信里揪出来?她失魂落魄地到方山中学报到,如果不来报到,就连工作都没了,吃什么喝什么?她是被迫来的,所以来到方山中学的第一天她就憎恨这个地方,虽然她自己不过就是这吕梁山的某个山沟里长大的女孩子,但她觉得今非昔比,自己俨然已经是半个美国人了,却意外地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的还是窑洞,原始人似的。
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里,似乎她是从时光隧道里意外漏出来的怪物。她住在窑洞里,还睡着土炕,这些都让她觉得可怕,觉得不应该。于是每个晚上她都要趴在灯下给他写信,一方面是怕他不知道她换了地址,另一方面是盼着他来救她,把她从这黄土高坡上救出去,救到大洋彼岸去。他现在是她唯一的稻草,贵比黄金。她比在大学时还用力地给他写信,每写一封信都像舍出了半条命一样。但她很享受这个虐待自己的过程,似乎只有在这信纸间把自己榨干了,把自己一身的血肉都灌进这字里行间,她才能稍稍舒服一点,才能踏实地睡一个晚上。
写信成了她一天中的头等大事,仿佛只有到了晚上她才真正复活,苏醒过来。她每晚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写她对他的刻骨思念,写她看到了月亮,就觉得他们正在一轮月亮下面,无论多远都被一种月光照着,这种感觉让她幸福。白露了,她便写“露从今夜白,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这样一直写到月末,她才把厚厚的三十张信纸叠在一起给他寄出去。
可是事实上,自从她来到方山中学之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他的一个字。尽管她每天按时给他写信,每月按时给他寄信,唯恐和他失散了,但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像具渐渐沉到水底的尸体,连个水泡都没有冒出来。她伸出手去拼命地要把他捞上来,可是落在她手里的只有远去的天光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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